一,上崗條件
第1條 必須經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2條 必須熟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掌握軌道量具及施工設備的正確使用方法;嚴格執行《煤礦窄軌道維修質量標準》及本規程。
二,安全規定
第3條 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地點前,必須有專人檢查巷道中有害氣體和支護情況,排除不安全隱患后方可施工。
第4條 用釘子和錘子拆除混凝土道床或剁斧鏟螺絲時,掌釬人要帶防護手套,打錘人不準戴手套,不準和掌釬人站在一條線上,防止意外。
第5條 搗固道床或臥底(拉底)時,前后間隔距離不得小于2米。
第6條 使用撬棍起道釘時以防壓手。
第7條 砸道釘時必須手心向上栽道釘,用錘輕輕穩牢,隨后在加力釘進,防止砸手或道釘崩起傷人。
第8條 使用起道機或千斤頂時要垂直放正,不準歪斜,鉤腳要牢固地掛在鋼軌底座上,操作人員的頭部和手臂要躲開壓桿或千斤頂。
第9條 用起道機或千斤頂時,鋼軌頂起后要隨起隨墊,所有作業人員的手.腳不準伸入軌底或軌枕下面,以防傷人。
第10條 斜巷施工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不作業”的規定。
2.開工前要與信號把鉤工聯系,關閉上車阻車器后方可進入。
3.進入前必須將斜巷上口附近5米以內的雜物清理干凈,并設專人監護看守,以防異物滑落傷人。
4.工作時必須由下向上進行。上端工作人員要注意保護下端工作人員的安全。一條斜巷中嚴禁兩個或兩個以上地點同時施工。
5.作業時要站在平穩可靠地點,所用工具要放穩.放牢,傳遞工具時要互叫互應,不準亂仍、亂放。
6.工作中清理出來的煤.矸石及雜物及時裝車運走;施工完畢后必須將矸石.物料清理干凈,確保安全行車。
7.需要運送鋼軌或物料時。必須和斜巷上.下端的信號工及絞車司機聯系,說明運送地點。行車速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8.運送鋼軌時要捆綁牢固,下端必須有兜攬防護裝置,防止鋼軌在運行中脫落或竄出。
9.使用車輛運送鋼軌.物料.器材等需要裝卸或跟送(監護)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向上運行時裝卸人員不準跟車,必須提前到達工作地點。
2]當物件車向下運行時,跟車人應在物件車上方并保持5米以上的距離。
3]監護物件的跟車人員必須精力集中,發現物件車刮碰或脫軌,必須立即停車。
10.施工地點的新舊鋼軌,軌枕都不、必須整齊地碼放在寬闊地帶。
第11條 維修軌道時不準單人作業。
三.操作準備
第12條 開工前首先檢查所用工具是否齊全.完好。
第13條 凡鋪設.維修軌道前,必須經調度及有關人員同意后方可施工。
四、正常操作
第14條 在機車運行線路上施工時,施工區段的兩端40米以外必須設紅燈示警并設專人防護。區線段施工時防護人員必須站在直線段。
第15條 機車通過施工區短前,必須經專人檢查軌道線路,確認無影響列車安全通過的隱患后方可放行。車輛通過時所有工作人員須躲在安全地點。
第16條 在架線的地點施工時應先停電后施工;不能停電時,長柄工具要平拿、平放,操作時不準碰架線以防觸電。
第17條 運送.裝卸鋼軌時應注意下列各項:
1.運送鋼軌應使用專用車或平板車.材料車。
2.裝卸鋼軌時要一個人喊號,一頭先放。
3.運送鋼軌的車輛不準乘人,并有專人前后監護。車速不得大于2米/秒,嚴禁在曲線段會車。
4.在主要運輸巷道人力推車運送鋼軌時,必須事先與井下調度室聯系,并在鋼軌車前50米以外專人探路,后面要有人持紅燈警戒。
第18條 在架線巷道從礦車卸物料時,必須切斷架空線的電源。
第19條 用礦車或材料車裝物料時,其物料不得超出車沿0.2米,兩側不得超過車寬。
第20條 使用彎軌器應符合下列規定:
1.將加工的鋼軌放平穩,軌底向下。
2.彎道器要放平,墊穩并使兩鉤爪牢固地卡住鋼軌。
3.用絞杠或鉗子擰緊絲杠,兩人用力要勻稱,不得用力過猛,并墊好保險杠防止壓手。
第21條 鋪設曲線軌道時必須以曲線的一端向另一端進行,不得在緩和曲線的起點設有街頭;在曲線的外冊不準有人同時作業。
第22條 使用電(氣)焊進行長軌焊接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措施和電(氣)焊工的技術操作規程,焊接質量必須符合《煤礦窄軌鐵道維修質量標準》。
第23條 手工鋸鋼軌的鋼軌墊平、擺正,測量長度并在鋸口的側面及頂面劃線,鋼軌必須鋸斷,不準用錘砸斷。
第24條 軌道鉆孔前必須化好孔印,將卡子掛在軌底,手搬鉆的兩端頂緊,并與鋼軌垂直。一只手搬鉆柄,另一只手握螺母,是鉆頭均勻受力,快要鉆透時要輕鉆慢鉆,防止鉆孔出口不整齊。上螺栓時不準用手指側螺栓孔。不準錘敲魚尾板和螺栓。
第25條 使用鎬進行搗固時。工作人員的前腳應站在被搗固的軌枕上,腳尖不準伸出軌枕邊緣,后腳站在兩根軌枕中間,并不準伸入軌底,搗固范圍為鋼軌兩側200-250毫米的地方。
第26條 多人進行搗固作業時要統一行動,不準打飛鎬,不準亂打道碴、軌枕和鋼軌,防止飛起石頭傷人。
第27條 調整軌道方向時要由一人指揮。撥道前應撥開軌枕端部一側的道碴;撥曲線時,應先將曲線兩端直線撥直,對曲線部分統一調整。
第28條 非焊接軌道必須用導線連接,連接后每個接縫處的電阻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
第29條 更換、翻修軌道及道岔工作結束后,必須試車、驗道,并經班組長驗收,確認無問題后方可撤離現場。
第30條 必須認真檢驗線路,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對影響通車而短時間又不能排除的故障,必須在隱患地點前后各60米處設置防護,并同志調度員。
第31條 井上、井下的軌道線路,按檢查、檢修周期經常巡回檢查和處理故障,保證線路處于完好狀態。
第32條 空、重車道在同一條巷道內時,巡查線路的兩人不準沿同一條軌道行走,且各自應有前后警戒的分工。
第33條 應掌握軌道絕緣的檢查及維修情況,每月必須檢查兩次,并做好紀錄;做到管套、絕緣板、絕緣軌頭數量齊全,緊固有效。
第34條每班工作結束后,應清理在、工作場地,將工具、材料、零件、配件分類存放整齊,并填寫有關紀錄后方可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