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耽誤列車、危及行車安全或影響列車正常運營的下列情形之一,但未構成鐵路交通事故的,為行車設備故障:
1.機車故障。
2.車輛故障。
3.動車組故障。
4.鐵路輪渡設備故障。
5.自輪運轉特種設備故障。
6.線路、橋隧設備故障。
7.信號設備故障。
8.通信設備故障。
9.供電設備故障。
10.供水設備故障。
11.信息系統設備故障。
12.列尾裝置故障。
13.監測、監控設備故障。
14.線路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破損。
15.水害、塌方、落石、倒樹。
16.其他設備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