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軌、道岔打磨車作業指導書
1. 目的與要求
目的:指導機械操作人員正確、安全的使用鋼軌、道岔打磨車。
要求:機械操作人員熟練掌握鋼軌、道岔打磨車的各項操作規程。
2. 適用范圍
2.1 本作業指導書規定了鋼軌、道岔打磨車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作業要求、作業質量的控制。
2.2 本作業指導書適用于鋼軌打磨車和道岔打磨車打磨作業。
3. 引用標準
《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路工務安全規則》、《鐵路線路修理規則》《大型養路機械使用管理規則》。
4. 作業程序
4.1 作業要求:
4.1.1 作業時必須封鎖線路,封鎖時間應滿足《修規》有關規定。
4.1.2 封鎖前后不限速。
4.1.3 鋼軌打磨車用于打磨區間線路、站線,道岔打磨車主要用于道岔區間打磨。
4.1.4 道岔打磨車作業時,打磨范圍為道岔及其前后不小于25米線路,相鄰道岔夾直線按鋼軌打磨作業標準打磨。
4.1.5 影響打磨作業的設施(道口鋪面、紅外線探頭等)需拆除,否則作為障礙物跳過。
4.1.6 道岔打磨時,交叉渡線的菱形交叉不打磨。
4.2 點名分工
工班長組織作業人員點名,明確作業范圍、節點時分及安全注意事項,所有人員均應按規定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3 安全預想
4.3.1 上班要集中思想,做到自控、互控、他控及聯控。
4.3.2 按規定要求設置好相應的防護,加強操作人員與防護員之間聯系。
4.3.3 嚴格 “天窗修”點內作業規定和動車組運行區段避車安管理規定。
4.3.4 作業前確認機械狀態良好,各作業裝置位置正確到位。
4.3.5 線路設備管理方負責提前清除作業地段及兩側的可燃物,在作業中做好防火措施。
4.3.6 線路設備管理方應提前處理焊接接頭、翼軌、異形接頭、鋼軌錯牙等超限處所。
4.3.7 線路設備管理方負責修復道岔打磨車打磨頂面時造成的曲股劃痕。
4.4 防護設置
4.4.1 現場設置隨車防護員,防護人員必須經考試合格的職工擔任。上道作業前,必須指派駐站聯絡員并提前40分鐘到達車站辦理登記手續,加強與車站值班員聯系,全面了解列車運行情況并及時通知現場防護員。
4.4.2 作業負責人確認防護已到位,并接到施工命令(命令號、施工起訖時間)后,通知作業人員,上道作業。
4.5 上道作業
4.5.1 進入封鎖施工地點后,應立即按規定設置有關防護信號。
4.5.2 鋼軌打磨
4.5.2.1 作業準備
⑴鋼軌打磨車按封鎖命令進入作業地點。
⑵轉換至打磨作業工況。
⑶在直線上放下測量小車,確認小車走行輪準確入位(沒有此項功能的車型可省略此操作)。
⑷在直線上放下作業打磨小車,確認小車走行輪準確入位。
⑸將主控計算機上工作狀態設置成“打磨”狀態,確認最低作業速度設置, 在發動機規定轉速狀態下啟動打磨電機,輸入打磨模式。
4.5.2.2 打磨作業
⑴設定作業駕駛室。
⑵確認制動系統完全緩解后,調速至合適的作業速度開始作業。
⑶根據線路的環境打開或關閉打磨車側面噴射及枕木噴灑消防水開關,并適時調節噴頭角度。
⑷如遇到不能打磨的區域(如平交道口等),應設置障礙區域或人工操作避讓障礙。
⑸在作業終點提起砂輪,確認所有砂輪提升,方可停車。
⑹根據需要,轉換作業司機室,進行下一步作業。
⑺打磨的最低角度范圍為:-40°~+5°(鋼軌外側為正角度,鋼軌內側為負角度)。
⑻相連兩段線路重疊打磨的區域不少于3米,并適當減少打磨遍數,保證結合部的平順性。
4.5.3 道岔打磨
4.5.3.1 作業準備
⑴道岔打磨車按封鎖命令進入作業地點。
⑵轉換至打磨作業工況。
⑶放下測量小車,確認小車走行輪準確入位(沒有此項功能的車型可省略此操作)。
⑷放下作業打磨小車,確認小車走行輪準確入位。
⑸將主控計算機上工作狀態設置成“打磨”狀態,確認最低作業速度設置, 在發動機規定轉速狀態下啟動打磨電機(液壓馬達),輸入打磨模式。
⑹提前在以下各處做醒目標記,參見圖1:
A點:岔跟后25米處;
B點:叉心后直側股相鄰兩軌凈間距100mm處;
C點:叉心頂寬50mm處;
D點:咽喉前100mm處;
E點:尖軌與基本軌凈間距100mm處;
F點:尖軌頂寬20mm處;
G點:尖軌尖端處;
H點:岔尖基本軌前25米處。
4.5.3.2 打磨作業
4.5.3.2.1 可動心軌道岔打磨作業
道岔打磨車自叉心向尖軌打磨時,稱為正向作業,由尖軌向叉心打磨時,稱為反向作業。以下所列為可動心軌道岔正向作業。
⑴設定作業駕駛室。
⑵走行至作業起始點A點外,放下打磨砂輪開始打磨作業。
⑶作業至B點,提起叉心一側大于+5°的打磨砂輪
⑷至D點放下叉心一側大于+5°的打磨砂輪。
⑸至E點提起叉心一側大于+5°的打磨砂輪。
⑹至G點放下叉心一側大于+5°的打磨砂輪。
⑺如果尖軌部分有側磨,則應在相應區域提升對應角度的打磨砂輪。
⑻至H點外提起打磨砂輪,確認所有砂輪提升,方可停車。
⑼根據需要,轉換作業司機室,進行下一步作業。
⑽反向作業時參照正向作業程序。
⑾如側股打磨,參照直股進行。
完成道岔打磨后,清除叉心和尖軌滑床板上殘余的鐵屑(如無沖洗水槍的車型,則由線路設備管理方負責)。
⑿作業道岔所在車站的車務部門負責對滑床板進行涂油。
4.5.3.2.2 固定型道岔打磨作業
⑴設定作業駕駛室。
⑵走行至作業起始點A點外,放下打磨砂輪開始打磨作業。
⑶作業至B點,提起叉心一側的正角度打磨砂輪。
⑷到C點提起叉心一側所有打磨砂輪。
⑸到D點放下叉心一側全部打磨砂輪。
⑹到E點收起叉心一側的正角度打磨砂輪。
⑺到F點收起叉心一側所有打磨砂輪。
⑻到G點放下叉心一側全部打磨砂輪。
⑼到H點外收起全部打磨砂輪。
⑽其它操作步驟和程序參照可動心軌提速道岔打磨作業程序執行。
4.5.4 作業質量的控制
4.5.4.1 打磨后鋼軌不得連續發藍。
4.5.4.2 打磨后鋼軌表面粗糙度:Ra max. ≤10µm(軌頂R300處)。
4.5.4.3 對線路上鋼軌波浪型磨耗、鋼軌肥邊、馬鞍型磨耗、焊縫凹凸、魚鱗裂紋等病害應進行打磨,打磨質量標準如下:
鋼軌波磨:波長0.03米-0.3米:波深不大于0.04mm.
波長0.30米-1米:波深不大于0.2mm。
4.5.4.4 在200km/h及以上的線路,鋼軌縱向波深超標的比例不超過10%。200km/h以下的線路,鋼軌縱向波深超標的比例不超過20%
4.5.5 機組返回作業程序
4.5.5.1 機械操作
⑴停車并實施制動。
⑵停轉打磨電機,并將打磨電機角度偏轉至最佳運行角度。
⑶提升、鎖定所有打磨小車和測量小車,并予以確認。
⑷關閉測量系統計算機。
⑸將打磨車轉換至運行工況。
⑹運行前應確認所有可驅動的車軸齒輪箱都處于運行位,因故不能驅動的車軸齒輪箱置于空檔。
⑺打磨結束后維持吸塵裝置清洗功能繼續運轉30分鐘以上。
4.5.5.2 作業結束后,聯掛試風,檢查所有工作裝置的鎖定情況是否良好。
4.5.5.3 由施工負責人確認所有人員全部安全上車后,方能動車。
4.5.5.4 作業結束后,施工負責人必須協同工務段等有關部門人員共同確認施工后線路質量。
4.5.5.5 駐站防護員申請機組返回,機組接到返回命令后,動車返回車站。
4.5.5.6 作業結束,得到施工負責人準許開通線路的通知后,方可銷記,開通線路。
4.6 作業要求
4.6.1 施工中,現場由施工負責人統一指揮,作業人員按崗位責任制上崗到位,作業前確認機械狀態良好,各作業裝置位置正確到位。
4.6.2 設備要求
4.6.2.1 啟動發動機間隔時間不少于1分鐘。
4.6.2.2 啟動后應避免立即高速運轉,以中等速度運轉熱機時間不少于5分鐘。
4.6.2.3 發動機在運轉狀態下,機油壓力必須保持在0.2-0.6MPa。
4.6.2.4 正常情況下,發動機不能在滿負荷工況突然停機,需逐漸降低速度至怠速并保持一段時間方可停機。
4.6.2.5 發動機溫度表指針進入紅色區城,必須停機檢查。
4.6.2.6 經常檢查各齒輪箱油位,動力換檔變速箱(ZF)油壓1.2MPa以上。
4.6.2.7 主風缸壓力達到0.7MPa,列車管壓力保持在0.5MPa.
4.6.2.8 聯掛運行時,應使用司機制動閥(大閘)制動,直接制動閥(小閘)只能用于單機運行或作業,正常情況下禁止使用緊急制動閥。
4.6.3 下道避車
4.6.3.1 作業人員禁止在兩線間停留、站立(指線間距小于6.5米,大于6.5米不在此規定內),如因特殊情況,非要在兩線間人員站立或作業時,必須由現場防護員與駐站聯絡員取得聯系并確認鄰線無列車通過時方可作業或站立,無聯系確認禁止進行。
4.6.3.2 任何人必須嚴格執行鄰線列車速度規定的下道距離。
4.6.3.3 因鄰線列車速度低不需要下道時,封鎖線路上內側鋼軌(兩線側)禁止站人(站在外側),防止鄰線貨物列車繩索等物打傷人員。
4.6.3.4 作業時要求機組人員注意鄰線來車,各工作裝置作業時不能侵入限界。
4.6.4 安全要求
4.6.4.1 作業人員聽從指揮,動作一致,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技術參數、質量標準、作業要求進行,機下崗位密切觀察設備動態,監視線路障礙物,檢查作業質量,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操作人員采取措施。遇到緊急情況,需要停車時,應先按下“緊急提升”按鈕,提升全部打磨砂輪后停車。
4.6.4.2 施工中一旦碰壞工、電設備或因突發機械故障無法恢復線路時,應立即請工、電部門組織搶修,保證線路的安全開通。
4.6.4.3 在電氣化線路上作業時,須注意不要靠近或碰到接觸網及其它設備或裝置,以免觸電,除非接觸網停電并接地,否則不能碰到接觸網并嚴禁爬上機器頂部,以免造成人身傷害和機器損壞。嚴禁消防水槍向車頂高度以上噴水。
4.6.4.4 作業時,注意機器運動件和線路材料的狀態,避免帶來人身傷害。
4.6.4.5 運輸、搬移和提升物品時,須遵照有關安全操作規則作業。
4.6.4.6 經常檢查機器各支承部件的緊固情況,避免出現斷裂等事故。
4.6.4.7 不高空墜物,避免出現人身傷害或機器損壞。
4.6.4.8 與施工作業無關的人員不得逗留在機器旁。
4.6.4.9 施工設備和施工材料須存放在鄰線列車不會碰到的地方。
4.6.4.10 動車前應先鳴笛。
4.6.4.11 操作人員必須與運動部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使用前應確認部件工況正常。
4.7 施工后
4.7.1 機械返回駐地停留線停穩后,必須做好防溜防護措施,。
4.7.2 進行設備保養工作時,要注意相互配合協調,進入車底保養,必須設好止輪措施、擰緊手閘,并通知其他保養人員不得動車。
4.7.3 設備檢修保養時,鄰線應設專人防護,檢修器具、配件材料禁止侵入鄰線限界。
4.7.4 禁止無關人員擅動機械設備,機組人員離開時一定要擰緊手閘,關好車門。
5. 檢查與考核
作業負責人組織進行對標,分析當日作業安全、質量情況;對作業中存在的安全、質量問題,查找原因,制定措施,落實責任。